本会的会员种类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(三)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及其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。
(四)热心支持本会工作的其他行业或专业机构人士。
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和两位理事推荐函;
(二)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(三)由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(二)优先参加本会的活动;
(三)优先获得本会的服务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二)自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三)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,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